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工程领域的通知》(学位办[2010]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1、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
2、《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工程领域的通知》(学位办[2010]50号)
二0一0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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