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部门基本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部门内部制度建设;负责与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制度的起草。

4.负责与上级和兄弟单位、对口业务部门的联系。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信息、保密、信访及维稳、档案等工作。

6.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的网站和分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拟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实施“135”学科发展战略。

2. 负责督促、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制定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

4. 负责博士点、硕士点的申报组织工作。

5. 负责协同创新中心、跨学科研究院和学术团队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6.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的统筹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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