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一五”学科建设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14 浏览量:

 鄂学位〔201011

各高等院校: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十一五”工作和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做好“十一五”学科建设总结,科学规划“十二五”学科建设目标,将对我省实施“中部崛起”、“科教兴鄂”战略,加快实现高教强省的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十一五”学科建设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十一五”学科建设工作总结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高等教育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省通过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和“湖北省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高校一批重点学科实力明显增强,学科水平显著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产生了一大批标志性成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各高校按照学校制订的“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对规划目标的落实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总结“十一五”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对今后如何做好学科建设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此基础上,形成“十一五”学科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和“十一五”学科建设成效基本情况统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关于“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各高校要在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态势、国家宏观政策与环境、湖北经济与社会的需要等因素,深入分析“十二五”学校学科建设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科学制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与政策。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的“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撰写格式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和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省教育厅已将湖北省十二五学科建设战略发展研究列入省级重点研究课题予以立项,并成立课题组对我省学科建设重大问题拟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并提供有力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突出特色,锐意创新。要着眼于学校长远发展,明确学校的发展定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凸显学校的学科优势与特色。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省情校情,尊重学科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学科建设新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

  (三)注意民主参与,集思广益。要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意见建议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要把握进度,做好衔接,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省这项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由现在起到20109月份为“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和规划框架研究阶段;从10月份到11月份为总结报告和规划文本(草案)撰写和上报阶段;2011年初到4月份为规划文本论证与备案阶段。

各高校在认真对规划文本反复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于20101130日以前,将学校“十一五”学科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草案)及学校“十一五”学科建设成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学校名义报送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含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学校“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正式文本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十一五”学科建设总结报告撰写格式要求

2、“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格式要求

3、“十一五”学科建设成效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O一O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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