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27 浏览量:
 

轻工学部、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明确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与目标,提高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获批的省级重点学科下达湖北工业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立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学科范围

1、省级特色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2、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3、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因申报省级2011计划并获准立项资助,土木工程学科因获省重点学科专项经费资助,学校将配套相应经费并同时立项建设。

二、经费预算安排

2013年,学校预算将安排2020万元用于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另安排1500万元配套省财政下拨经费。具体分配如下:

1、省级特色学科:工科500万元/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300万元/个。

2、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工科200万元/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20万元/个。

购置仪器设备的经费原则上不得低于下拨经费的90%,余下经费将作为立项学科的软件建设补充(如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出版学术专著等项目支出)。

3、省级特色学科重点建设配套经费:土木工程500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

4、省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建设配套经费:轻工技术与工程1000万元,其使用范围根据中心经费管理办法确定。

三、工作要求及程序

1、请各立项学科的首席负责人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立项学科2013—2015年的发展规划及建设目标,组织填报《湖北工业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

2、《项目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建设目标既要突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又要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明确预期成效。

3、各立项建设学科应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分年度细化建设项目,落实建设责任。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提出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4、承担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项目任务书》经部门负责人和学科首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5、学科建设办公室对上报的立项学科《项目任务书》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经校领导审批后,将作为学校经费拨付、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的依据。

四、材料报送

1、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学科建设办公室网站上下载。

2、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元月5日前报送《项目任务书》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学科办内部邮箱(联系人:陈子珍;联系电话:59750100)。

特此通知!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重点学科立项建设项目指导性基本任务

 

                                    学科建设办公室

                                  0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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