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5 浏览量:

轻工学部、各学院、农业机械工程研究设计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省学位办《关于认真做好省属高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文件、通知,领会“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熟悉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类别范围、审核办法及审核工作要求,迅速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2.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完成《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的撰写工作。其中,撰写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和简况表时,若专业学位类别中分设领域的,需按申报领域分别制定。

3. 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申报重点应突出专业人才需求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培养的人才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职业发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培养方案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基础上,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突出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素质要求;培养模式突出提升职业能力导向、产学结合、培养特色,相关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3. 请各申报单位在12月10日前向学科办报送“申报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申报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含论证报告、培养方案、简况表)各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4. 根据学校2013年度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限额要求,轻工学部限报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他申报单位限报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工程硕士领域的,一个领域为一个点)。

5.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 以上申报工作各项表格,请在学科办网站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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