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印发《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请迅速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网址下载(学位[2013]37号)文件。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熟悉掌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类别范围、审核办法及审核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各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于12月16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省属高校申报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和“省属高校申报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每所高校最多申报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增列,每一个领域算1个点)。
附件:
1、省属高校申报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
2、省属高校申报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1:
省属高校申报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注: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填写一行,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填写,即每个工程领域填写一行。
附件2:
省属高校申报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序号 |
拟撤销的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
拟增列的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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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填写一行,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填写,即每个工程领域填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