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资产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5 浏览量:
关于报送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资产购置计划的通知
学科办[2014]4
轻工学部、各相关学院、工业发酵、太阳能高效利用省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已下发,根据《通知》要求,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科建设设备配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5年学科建设新增资产购置计划配合学校135学科发展战略,以省、校两级协同创新中心为主体申报。工业发酵、太阳能高效利用省协同创新中心负责各自的购置计划申报工作;轻工学部牵头负责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机械学院牵头负责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产品质量工程研究院;艺术设计学院牵头负责工业产品与创意设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牵头负责绿色建筑与城市生态环境;经济与政法学院牵头负责区域产业生态发展校协同创新中心的购置计划申报工作。
    2. 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是2014年8月30日。在此期间,请按《通知》相关规定组织好申报涉及项目的论证、评审(《通知》附表1、附表4)工作。省协同创新中心需经主任办公会、校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院)需经学部(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方可正式提交。
    3. 各申报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需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合理分配 购置渠道(如人才培养专项、科技能力创新工程等),并根据中心的建设实施方案阶段性要求,择重、择需、择急,对拟新增资产项目合理排序。学校将根据排序确定2015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4. 必须注意,本次申报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一经省财政厅审批,即成为2015年实际资产配置执行计划。在2015年资产采购时,各项目必须与其一致,不可变更; 凡不在各单位申报预算计划内的资产,2015年不能采购。各申报单位务必加强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工作,制定购置计划合理、科学、规范、有效,确保省、校两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学校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项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邹群
联系电话:59750097
办公地址:学校行政楼115
 
附件: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关于报送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资产购置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申报2015年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N.doc(通知所含附件均请在校园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网页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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