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学科办[2015] 2号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湖工大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学科建设办公室在对重点学科进行中期绩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特开展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对接国家及相关部委的战略需求,服务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现实需要,结合学科现有基础,按照“学科融合、立项申博、择优助强、严格筛选”的原则,参照教育部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和要求,遴选3个具有竞争优势和鲜明特色的重点学科,加大力度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科综合实力、竞争力,使其具备冲击博士点实力,提升学校办学层次。
二、遴选范围
1. 9个省级重点学科及其相关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应用经济学)。
2.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强强联合,共同申报。
三、遴选要求
1. 申报学科要真实填报《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
2. 申报材料涉及的成果(项目、论文、专著、专利、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成果,同一成果只能出现一次。
3. 成果统计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时间安排
1. 材料准备(2015年5月4日——5月10日)
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学科填报《简况表》。
2. 单位自评(2015年5月10日——5月16日)
申报学科所在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校外专家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于5月17日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报送《简况表》纸质文档3份及电子文档。
3. 答辩评审(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答辩评审,通过投票产生评审结果。
4. 结果公布(5月25日以后)
学校下文公布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名单。
特此通知。
附表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zip
湖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