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通知》精神,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科建设设备配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照“重点学科、协同创新中心、一级学术团队”一体化建设思路,本次申报对象为获批的省、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及跨学科研究院。
二、填报内容
1.各中心及跨学科研究院遵循“科学合理、勤俭节约、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认真填报“2016年资产购置计划申请表”(附件1)。资产分类代码参见《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附件2)
2、新增单价在20万元(含)以上大型专用设备,需提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 3),还须提交由项目组签定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承诺书”(附表4)和完成相应教学科研任务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任务书”(附表5)。
三、申报要求
1、各中心及跨学科研究院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时,需经中心所在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避免与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人事处等专项设备计划重复、交叉申报。
2、各中心及跨学科研究院按照择重、择需、择急原则对新增资产依次排序,并在备注中标明PI。
3、各中心及跨学科研究院请于2015年8月31日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报送2016新增资产配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至学科办陈涛邮箱58955871@qq.com,电话:59750101/18872235283,办公地址:行政楼A431。
相关附件可在学科办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表
附件1.2016新增资产配置申请表.xls
附件2请到资产处下载( )
附件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附件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承诺书.doc
附件5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任务书.doc
湖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