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一级学术团队2016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4 浏览量: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学术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201224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对9个一级学术团队进行2016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依据

1.考核对象:工业发酵、太阳能高效利用、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工业产品与创意设计、绿色建筑与城市生态环境、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区域产业生态发展、产品质量工程、南方现代农业机械与装备等9个校一级学术团队。

2.考核依据:进入一级学术团队的成员以20164月下发的“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跨学科研究院)材料汇编”为准。

二、2016年年度考核要求

1.PI团队考核合格要求

合格标准:PI团队研究总分应达到成员个人应得分总和的2.5倍。

计算依据:团队成员个人应得分以《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人〔20168号)文件中“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积分最低标准”为准;研究分数据来源于科技与产业处“湖北工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不需要老师们填写表格。

人员说明:所有进入一级学术团队的教师,最低按“教学科研型”考核;人事处未明确岗位类型和类别的各高层次人才,按教学科研型、教授三级岗进行考核;进入团队的试用期教师,按教学科研型、助教岗进行考核。

2.研究方向考核合格要求

每个研究方向下设的PI团队中,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PI团队考核合格,该研究方向年度考核合格。

3.一级学术团队考核合格要求

在一级学术团队年度研究总分达到团队个人应得总分的2.5倍前提下,其下设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研究方向合格,该一级学术团队年度考核合格。

三、结果公布

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研究分核算后1-2周内公布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1.考核合格的PI团队,根据政策可享受2017年的责任津贴和特殊津贴;

2.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17年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3.本次考核结果将进一步促进学术团队成员结构优化。

特此通知。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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