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海峰
自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的问题已经成为高教界最热门的话题。2017年1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有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什么是一流大学?《方案》讲的是“世界一流大学”,《实施办法》讲得更为详细,即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是经过长期重点建设、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高校,须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
然而,中国能跻身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的大学毕竟是少数。对许多大学而言,首先要达到中国一流大学,才谈得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从中国高等教育史来看,中国人所称的一流大学,其指称是不断变化的。在民国时期,国立大学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当时的一流大学。1949年以后,很长时期内有“重点大学”之称,后来又在1995年出现“211工程”大学、1998年开始建设“985工程”大学,不再使用“重点大学”的概念。而现在逐渐淡化“985工程”和“211工程”,用一流大学来慢慢替代。
在以往建设重点大学和现在建设一流大学的计划中,始终有一个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在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过去的“211工程”大学在全国范围来说是公平与效率兼重,因为各个省市自治区至少有一所“211工程”大学,从布局上看还算公平。但从具体某个省来看,一个省的省属高校通常只设一所“211”高校,又是只重效率。“985工程”基本上可以说是重视效率不重公平,因为“985工程”就是追求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不考虑区域布局,基本上只重水平和效率。现在世界一流大学也以效率优先。
“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大大提升了进入这两个工程建设计划高校的水平和实力。但是,因为一个省的省属高校通常只设一所“211工程”高校,原来与入选“211工程”大学水平接近的其他大学,当初未被选上,20年过去之后,“211工程”大学和非“211工程”大学的差距被人为地拉得很大。为了弥补缺失,提供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近年来不少省份启动了“高水平大学”建设。
以南方地区的省份为例。2014年8月,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正式启动,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入选,省财政每年投入2.8亿元支持三校高水平大学建设。2014年11月,安徽省启动“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纳入的高校达14所,是各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包含高校数最多的省份。
广东省高水平大学计划,是指自2015年起,广东将力争用5~10年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大学,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的特色重点学科。经过层层遴选,最终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7所高校入选。2016年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安排方案,广东拟投近20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发展。
2015年4月,浙江省公布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名单,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榜上有名,浙江省将加大财政投入,由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
2015年11月,在江西省教育与社会发展智库成立暨第一次专家咨询会议上,也在研议江西要重点建设若干所“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方案》提出“地方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这些地方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实际上是另外一种“一流大学”或“重点大学”建设,其动因之一,是部分弥补“211工程”只局限一所省属大学的不足,兼顾公平与效率,对增加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升这些高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值得肯定。
以往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曾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的“211工程”“985工程”大学提供了许多资金、政策、资源支持。现在有了“双一流”建设的推动,又有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政策,在这种“双管齐下”的局面下,有关高校更应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这样,“双一流”建设才会真正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格局。